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考试大纲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3-07-23
185

《教育学》考试大纲
一、总体的评价目标
1、能了解最初步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系统的教育科学基本原理,懂得教育规律;
2、能掌握运用教育理论知识于中学教育工作实践的基本技能,初步学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技能技巧;
3、结合知识教学,增强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思想以及研究教育的兴趣和能力。
二、评价目标的说明
1、“了解”是指考生通过学习应知道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
2、“理解”是在了解的基础上,能较全面地领会基本概念,把握基本规律,能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
3、“掌握”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综合运用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初步分析和解决教育实际中的问题,能回答“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三、试卷结构
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试卷题型比例:选择题30%,填空题20%,简答题30%,论述题20%
认知层次比例:了解30%,理解50%,掌握20%
四、考试内容
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
【评价目标】
1、了解教育的本质。
2、理解学校教育的概念与特征。
3、理解原始社会教育、古代学校教育、现代教育的特点;现代教育发展趋势。
4、了解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任务。
5、教育学的建立与变革
第二章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评价目标】
1、理解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生产力、科学技术、文化的关系。
2、掌握学校文化、学生文化的特征。
第三章 教育与个人的发展
【评价目标】
1、理解人的身心发展的含义和基本规律;
2、理解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基本因素及其作用;
3、理解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作用;
4、理解基础教育促进青少年发展的基本任务。
第四章 教育目的
【评价目标】
1、掌握教育目的的概念及作用;
2、了解影响教育目的制定的基本依据;
3、了解我国建国后教育目的演化的过程,理解我国教育目的基本精神;
4、理解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移动端访问: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