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证《教育知识与能力》核心考点: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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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的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是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需要同学们在备考时很好的掌握。今天小编给同学们总结了该方面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备考的同学们更好的备考教师资格证考试。
1.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材料题)
1)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2.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3)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知识不等于能力,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智力的高低,而发展学生的智力也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
一般来说应注意以下条件:(辨析题)
第一, 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
第二, 必须科学地组织教学过程。
第三, 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提供学生积极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第四, 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
3. 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材料题)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学习能动的作用,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
3)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4. 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教学的教育性规律)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2)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他们积极地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3)在教学中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单纯传授知识、忽视思想教育,一种倾向是脱离知识传授另搞一套的教育。
以上就是小编给同学们总结的关于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知识点,同学们都赶紧的学习起来吧,争取让自己在11月份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