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点,教育法律法规精选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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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作为一个含金量较高而且又比较好考的一个证件,可谓是受到好多大学生的青睐,虽然嘴上说着教师资格证很好通过,但是不掌握一定的知识,不努力备考,想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不是那么容易的,一起来学习一下教师资格证素质方面的知识吧!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必考--教育法律法规
(1)20字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2)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3)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4)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5)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纲要》的考察形式相对固定,一般是直接对《纲要》具体条款和内容的考察。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十九条: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在教师资格证中《义务教育法》的考察形式为单项选择题,一种是直接对《义务教育法》里面的一些条款和内容的考察,一种是通过一个小的教学案例来分析案例中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考察形式以单项选择题为主。一种是直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条款和内容的考察,一种是通过一个教学案例,来分析案例中的行为主体是否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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