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备考笔记:学生的权利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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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授予所有公民的权利,如《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受法律保护。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一律平等,不受种族、性别、社会地位、出身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指教育法律、 法规授予尚处于学生阶段的公民的权利。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以下五项权利,分别简称为: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和法定其他权利。
1. 参加教育教学权
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简称“参加教育教学权”。 这是学生的基本权利。 这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 1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 2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权
2. 获得经济资助权
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简称“获得经济资助权”。
3. 获得学业证书权
获得学业证书权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1 )获得公正评价
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学生的学籍档案里有学习成绩登记表, 学校要如实地记录学生各科学习成绩和品行状况。
( 2 )获得学业证书
一个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就应该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这是学生的一项重大权利。
4. 申诉起诉权
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简称“申诉起诉权”。
5. 法定其他权
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简称“法定其他权”。
二、学生权利的保护
1. 人身权的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可以分为两种,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身体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肖像权等, 人身自由权还包括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不受侵犯。 身份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人身权利、监护权和亲属身份权等。
2. 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
一是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受教育平等权。在受教育权中,受教育平等权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3. 义务教育保障权
学生义务教育的保障是国家、政府、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责任。 教育法律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4. 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
在学生受教育权保护上还体现在对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保护上,这样才体现了受教育权的平等性。我国的教育法中,需要注意保护的特殊群体有以下几类:
( 1 )女生;( 2 )经济困难学生;( 3 )残疾人;( 4 )违法
犯罪的未成年人。
【常考点】学生权利的保护
【高频题型】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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