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中学教师招聘15名公告
编辑:育德园师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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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是曲靖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滇东重镇”、“入滇锁钥”之称,交通便利,沪昆高铁、贵昆铁路贯穿全境,距昆明长水国际机场87公里,获评为全国文明城市,10次入选中国“十佳宜居城市”。
为加快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夯实教育事业发展人才基础,麒麟区第一中学、麒麟区第九中学(曲靖一中麒麟学校)、麒麟高级中学拟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引进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见附件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见附件4)、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5)2021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计划引进15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麒麟区2021年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
注:可根据引进人才报名情况调整引进学科计划数。
四、公告发布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拟引进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引进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拟引进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引才学校服务10年以上。
4.2021届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具有高中层次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才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引进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
七、岗位要求
(一)本次引进人才所有岗位,均须参加面试、试讲、跟班实习考核。
(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与政治视为同一学科。
八、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4月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麒麟区第一中学办公室、麒麟高级中学办公室、麒麟区第九中学(曲靖一中麒麟学校)办公室。引进对象到拟报考学校报名。
3.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麒麟区第一中学,姚老师(手机:13529898509,固定电话:0874-3125166,电子邮箱:782934921@qq.com);麒麟高级中学,陈老师(手机:15187983628,固定电话:0874-3980578,电子邮箱:563209859@qq.com);麒麟区第九中学(曲靖一中麒麟学校),周老师(手机:13577472300,固定电话:0874-3188126,电子邮箱:67456566@qq.com)。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5张(小一寸)、《麒麟区2021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只收取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认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现场资格审核须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通过网络报名,需将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电子版)、《麒麟区2021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等扫描上传到引才学校报名邮箱。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1所学校1个岗位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核递交的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审核后告知。
4.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引进计划等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九、面试
人才引进为免笔试引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使用备用试题进行第二次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1:2比例进入试讲环节。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二)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十、试讲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试讲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试讲时间40分钟。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跟班实习考核环节。若试讲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试讲)确定进入跟班实习考核人员。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试讲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二)试讲期间,试讲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试讲正常进行。
(三)试讲成绩及进入跟班实习考核人员名单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十一、跟班实习考核
(一)试讲合格人员参加各引才学校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各引才学校组建跟踪考核组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总分100分,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跟班实习考核结束后,量化评价成绩在规定网站公示。
(二)跟班实习考核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跟班实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跟班实习考核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资格复审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引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跟班实习考核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示。
十三、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排查。体检到区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十四、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十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麒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十六、办理录聘用手续
(一)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初步引进人选报麒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会同麒麟区委组织部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的书面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转正后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麒麟区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
十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区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引才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进结果无效。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引进人员、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教育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四)联系单位: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4—3315025)。
(五)本方案由麒麟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129711、33352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曲靖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