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知识难点:第二节 小学的组织与运行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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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小学的组织与运行★
(一)学校组织
1.学校组织的特点
从学校组织内部系统的剖析出发,学校组织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松散结合的组织;从学校组织的教职员工特点出发,学校组织是一个更需要人本关怀的组织;从学校组织的任务、目标来看,学校组织是一个受到多重影响的、具有多重标准的组织。
2.学校组织的结构模式
常见的学校组织结构模式有直线型学校组织、职能型学校组织、直线一职能型学校组织、矩阵型学校组织、事业部型学校组织。其中,最常见的是直线一职能型学校组织。
直线型学校组织是一种简单垂直领导的学校组织。这种组织中各种职位直线垂直排列,具体表现为:校长、副校长统一指挥,集中领导各教研组、少先队、后勤等部门。这种组织结构模式简单,统一指挥、集中领导,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学校。
职能型学校组织是强调专业化领导的学校组织。在学校管理层中设教务处、政教处、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地位平等。在其职能范围内,不仅可以直接指挥下级单位的工作,而且可以指挥、监督同级其他职能机构的工作。这种学校组织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基层组织受到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多重指挥,这种多重指挥难免出现冲突。
直线—职能型学校组织综合了直线型学校组织统一指挥和职能型学校组织发挥专业部门优势进行管理的优点。它与职能型组织不同之处在于,职能部门无权直接向下级单位发号施令,只能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下级单位最终听从直线部门的直接领导。
矩阵型学校组织是在大型组织中,为克服缺乏横向沟通的弊病,把管理中的垂直联系和水平联系、集权化与分权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而设计的。在这种结构中,纵向设有指挥——职能领导关系,横向设有项目——目标协调关系,各职能部门的垂直系统和各项目的水平系统组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矩阵。矩阵型学校组织的不足之处是对下属可能形成双重领导,使之难以适从。我国大学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很多都采用这种组织形式。
事业部型学校组织是一种典型的用分权形式来管理学校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调动各事业部的办学积极性,为各事业部培养全面的学校管理人才;但各事业部存在重复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情况,造成学校管理成本增高,同时易于滋生本位主义,忽视学校的整体利益。事业部型学校组织一般是那些规模较大、有复合教学业务的或有跨地区教学业务的学校。
3.学校组织机构的基本形式
我国学校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性组织机构,这是为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维持学校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类是非行政性组织机构,这是为配合、监督、保证学校的各项活动而设立的。这两类组织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发生作用和影响。
(1)行政性组织机构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校长办公室:这是校长领导下处理日常校务的办事机构。它协助校长处理对外联系、对内协调的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件收发、报表统计、信息反馈等,通常设主任或干事1-2名。 教导处:这是组织和管理学校教学业务的机构,具体领导各科教学研究组、年级组及班主任的工作;同时兼管与教学业务有关的科、室,如实验室、图书馆、文印室等。教导处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掌握学籍、整理教学档案、成绩统计、安排作息时间、编制课表、组织课外活动等。一般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
政教处:这是管理学生思想工作、组织学校各种德育活动的机构。对各年级组的德育工作负有领导、管理和协调责任。一般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中学都设政教处,有些规模较小的中学可能就没有这一机构,这些学校的德育工作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和协调。小学也一般不设政教处。
总务处:这是组织和管理学校后勤的机构,负责学校的基建、物资的供应、设备的维修、财务的支出和报销等事项,同时兼管学校的食堂、宿舍等,其宗旨是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总务处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及办事员若干人。
教研组:这是各科教学研究组,是学校的基层教学活动单位之一。负有组织本学科教学、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等责任。此外,教研组有责任对本学科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教研组一般由同学科的教师组成,通常设组长一人。
年级组:这是同一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集体组织。它的任务是了解同年级学生的德、智、体发展的实际,沟通班主任与班主任、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统一认识,统一步调,提高教育质量。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教学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课外活动、生产劳动进行组织安排,落实各项活动,评估活动效果。
(2)非行政性组织机构
非行政性组织机构一般包括党、群、团组织和各种研究性团体,各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党支部:一般来说,由于中小学规模有限,因此不设党委而设党支部或党总支。党支部主要抓好学校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同时还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学校的教学、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负有监督和保证实施的作用。
工会、教代会:大多数中学都设有工会组织和教代会组织,其性质属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
它们是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负有下情上达、向学习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学校民主管理、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或劳动法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师开展休闲娱乐活动等责任。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这是党支部领导下的青年教师和学生的群众组织,其中,共青团由青年教师和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生组成,参加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学生会和少先队则由学生组成,一般没有严格的加入条件。这三种组织主要围绕青年教师或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活动,活动内容涉及思想教育、教学、文体活动、社会活动等。
研究性团体:一些学校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性组织,如学科教学研究会、文学社、艺术会等。对于这些组织,学校行政应给予热情支持,并积极进行引导,使之对学校的工作起到有益的辅助促进作用。
(二)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
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指那些对学校各部门、各环节都起指导和决定作用的制度。我国现行的中小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教育法律、教育行政规章的各种规定与要求确立的,这是由于基础教育属于国民基本素质教育,中小学不论其办学主体如何,都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和实施机构,都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且其教育对象都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生等特性决定的。此外,学校作为国家的事业单位,也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从大局,贯彻实施中央和地方若干带有全局性的改革措施和步骤,并在这一过程中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如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教师职务评审与晋级制度等。以下重点阐述校长负责制。
(1)决策指挥权。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对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如校长可根据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的规定,实施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学校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但改革和措施需经过学校党组织的讨论,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2)干部任免权。校长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学校党组织共同考察、讨论后,可提名和任免副校长或学校中层干部,按照当地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不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3)用人权。校长可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从就业市场上招聘新教师;对校内已有教师的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4)奖惩权。校长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教职工的重大奖励和行政处分需听取学校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财经权。校长有权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学校经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校其他财产。
除以上权力外,校长还可拥有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有关权力。
校长负责制作为一项学校基本的管理制度,是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充分发挥校长及其职能部门的作用,并形成科学的领导管理力量结构;改革的关键是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正确处理党政群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行校长负责制,并不能简单地说就是“校长说了算”。完整、正确的校长负责制,应当是既能够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又能体现教职工当家做主的优越性。其中包括校长要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校长要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发挥教代会的咨询审议、监督作用,并形成具体制度予以落实。
(三)小学组织机构及运行
小学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目标明确、功能齐全、党政分开;(2)组织内部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力求精干、高效、节约;(4)有利于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学校组织的发展趋势
(1)学校组织结构网络化;(2)学校组织结构一体化;(3)学校组织结构人情化;(4)学校组织结构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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