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海南省教师资格应提交哪些材料

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3-10-25

  网友问:

  我是一名海南省的学生,昨天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是他们要我提交一些相应的资料,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申请认定海南省教师资格应提交哪些材料,谁知道,可以告诉我吗?

  育德答:

  《海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前向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八)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拟聘学校出具拟聘教师证明材料;

  (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六项不作要求。)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时,如有必要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是申请人的义务,不能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按要求补充材料的按放弃申请处理。

  其实,在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确实挺多的,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的,希望您下次再去的时候能够把证件材料全部带全,免的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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