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知识精简提炼第七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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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第二节 道德发展理论

  在品德发展的研究中,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品德发展阶段论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侧重于道德认知发展规律的探索,这对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富有启发性。

  命题点1: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依据精神分析学派的投射原理,采用对偶故事对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进行系统研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由他律向自律、由客观责任感向主观责任感转化的过程。

  根据公正观念的发展水平,儿童品德发展分四个阶段:

  (一)自我中心阶段(2~5岁)

  规则对儿童来说,还不具有约束力,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接受外界的准则,但他们还不能把自己和外界环境区别开来,常把成人说的混同于自己想的,把外界环境看成是自身的延伸。

  (二)权威阶段(5~8岁)

  权威阶段又称他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对外在权威绝对尊敬和顺从,把成人规定的准则看成是固定不变的,这个阶段的儿童对行为的判断是根据客观的效果,即只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对错,而不考虑主观动机。

  (三)可逆性阶段(8~10岁)

  可逆性阶段又称自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不可变的,而把它看成是同伴间的约定,是可以改变的,意识到准则是一种保证共同利益的、契约性的、自愿接受的行为准则,并表现出合作互惠的精神。开始按照内在标准,以动机作为道德判断的依据。

  (四)公正阶段

  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广度、深度及灵活性都有了质的飞跃,儿童的公正观念或正义感是在可逆的道德观念上发展起来的。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从权威性过渡到平等性。在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皮亚杰认为,儿童品德发展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这些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一个连续发展的统一体。

  命题点2: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对皮亚杰的理论框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扩充,于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论”。柯尔伯格采用“假设两难情境”,编制“道德两难故事”作为引发儿童道德判断的工具。

  由此,柯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柯尔伯格认为,个人的道德认知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而且年龄与道德发展阶段有一定关系,但不完全对应。道德认知是可以通过教育过程加以培养的,应该根据各阶段道德判断发展的特征加以实施。

  (一)前习俗水平

  个体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及其与自身的利害关系,认为道德价值不决定于人及准则,而是决定于外在要求。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利害关系判断是非好坏。

  (二)习俗水平

  个体着眼于家庭、社会对其的期望和要求考虑问题,认为道德的价值在于符合别人的期待和保持传统的秩序。

  (三)后习俗水平

  个体超越对社会秩序和权威的服从,开始在人类的正义、公正、个人的尊严等层面反思这些规则的合理性,自觉地遵守公共规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被认为具有道德价值。这时个体进行道德判断时能摆脱外在因素,着重根据个人自愿选择的标准进行判断。

  (四)三水平六阶段及其对应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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